加入收藏 收藏网站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 - 面试公告 - 正文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通知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0-2-9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现将我办考试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现将我办考试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0401001001政研司

115.6

0401001002政研司

114.5

0401002001业务司

113.4

0401002002业务司

114.5

0401002003业务司

119.7

0401002004业务司

115.7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准考证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李向上

150131112006

 

150170810523

吕永生

150133020814

刘成昆

150170855418

周本本

150142127225

齐秀梅

150122003821

丁一愚

150170230207

张永杰

150170720708

倪正清

150144023708

张彦君

150134030211

燕金华

150144023717

 

150150024812

董见微

150170141117

石先海

150170290409

邹泽斌

150170432316

 

150131111925

马奇炎

150171351318

古明明

150170120909

朱红良

150151126003

邢文凤

150170920312

 

150170511109

 

150170120520

王宇琦

150170781419

洪迎平

150170911726

 

150137093823

李韫慧

150121013611

欧阳霄

150171040504

孙丽君

150111090424

 

150131111905

 

150170410312

徐秋子

150141024319

 

150170912317

 

二、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1.所有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均为35下午130开考。

2.面试安排在345日两天。面试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可乘1321326568路车到西城三里河站下)。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合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但如果没有合格人选,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规定程序从候录库中录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所有入围人员于226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31下午400前通知我办人事司。随意放弃考试的,我办将按规定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给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司,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2.请所有参考人员于33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个人简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港澳办人事处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857 6818。邮箱:rensc@hmo.gov.cn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八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分省公务员北京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辽宁省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青海省公务员   河北省公务员   山西省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江西省公务员
云南省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公务员综合   兵团公务员   福建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   试题辅导   面试公告   成绩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职位   试题答案
福建公务员福建公务员   福建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招聘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北京   天津市   上海市   新疆   甘肃   内蒙古   青海
宁夏   西藏区   河北省   河南省   山西   山东省   陕西   江苏省   江西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安徽省   浙江省   四川省   重庆市   贵州省   云南省   广西区   广东省   海南省
综合招聘   兵团招聘   福建省
教师招聘江苏教师招聘   广东教师招聘   海南教师招聘   浙江教师招聘   上海教师招聘   北京教师招聘   福建教师招聘   河南教师招聘   吉林教师招聘   云南教师招聘
安徽教师招聘   山东教师招聘   湖北教师招聘   天津教师招聘   广西教师招聘   湖南教师招聘   河北教师招聘   江西教师招聘   贵州教师招聘   四川教师招聘
内蒙教师招聘   辽宁教师招聘   黑龙江教师招聘   甘肃教师招聘   宁夏教师招聘   山西教师招聘   重庆教师招聘   陕西教师招聘   新疆教师招聘   内蒙古教师招聘
招警考试政法干警   四川招警   河北招警   江苏招警   河南招警   安徽招警   山东招警   陕西招警   重庆招警   江西招警
湖北招警   广东招警   上海招警   海南招警   浙江招警   广西招警   新疆招警   贵州招警   青海招警考试   黑龙江招警
福建招警   山西招警   云南招警   甘肃招警   湖南招警   辽宁招警   吉林招警   政法干警   内蒙古招警   宁夏招警
特岗教师招聘
公务员辅导事业单位试题   教师招聘辅导   招警试题辅导   公务员行测辅导
公务员真题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申论
公务员政策
选调生重庆选调生   四川选调生   山东选调生   安徽选调生   湖南选调生   河南选调生   贵州选调生   湖北选调生   河北省选调生   青海选调生
海南选调生   江苏选调生   天津选调生   广东选调生   广西选调生   甘肃选调生   吉林选调生   陕西选调生   辽宁选调生   内蒙古选调生
福建选调生   浙江选调生
人才校园招聘
三支一扶
大学生村官
成绩查询
社区工作者
专业技术
公派留学生
外省公务员
在线辅导